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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坚持“四个一”持续深化乡镇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23-8-29 点击次数:7991


近年来,濮阳县委办编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聚焦重点任务,通过设立“一套机构”、组建“一支队伍”、厘清“一张清单”、健全“一套机制”的工作方法,不断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升级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设立“一套机构”履职能一是整合资源设机构。2019年、2022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优化职能配置,整合乡镇执法资源20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乡镇综合执法办事机构,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按照标准抓建设。按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手册》建设标准,持续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硬件、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队伍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激励促提升。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建立机构编制激励机制,最大效率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已有超三分之二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验收评估,机构规格提升至副科级。

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加大力度增编制。自2019年乡镇改革以来以打造标准化执法队伍为目标,持续增加编制数量,为20乡镇补充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330名,每个乡镇核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6-22二是多措并举补人才。通过持续开展“减县补乡”,从县行政执法部门下沉225专业执法人员至乡镇,为乡镇执法队伍补充专业人才;通过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方式持续为乡镇执法队伍补充高素质人才。三是持之以恒提素质。通过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装备标识、统一执法服装,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会同司法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法律知识经常学、案例分析深入学、联合执法交流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

厘清“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是按要求下放执法权限。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的66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各乡镇202361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乡镇主体资格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二是按规定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规范乡镇履职范围,使乡镇政府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并按照清单划定的权责范围,逐项规范工作运行流程,优化程序环节,完善执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

健全“一套机制”稳运行一是完善执法机制。按照责权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内部管理、执法办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运行。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牵头组织实施多领域联合行政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探索柔性执法。按照“服务为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让基层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供稿人:路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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