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清丰县委编办多措并举落实为乡镇减负。
一是厘清乡镇职责。一方面印发清丰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并动态调整。截止目前,清丰县乡镇共有行政职权事项15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职权52项。另一方面出台清丰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厘清县乡责任,确保乡镇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建立制度机制。一方面建立准入制度,以编委名义印发《清丰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试行)》;另一方面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健全为乡镇减负长效机制的通知》推进“十个不得”。通过建立制度机制,确保乡镇工作“轻装上阵”。
三是增强编制保障。一方面持续推动“减县补乡”,乡镇机构改革以来,累计为乡镇增加编制700余名,为乡镇充实工作力量提供了编制保障。另一方面全力推动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升格,截止目前,17个乡镇已有10个乡镇的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通过增强编制保障,确保乡镇工作“绰有余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