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提高机构编制纪律执行力,清丰县委编办“三个用力”持续巩固深化源头治理效能,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一、在加强宣传教育上持续用力,增强法制意识。组织全办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强化底线意识,把好事前“预防关”。
二、在工作日常管理上持续用力,务求工作实效。一是扎紧制度笼子,源头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空缺编制使用事前审批,进一步明确可申请使用空缺编制的限定条件、申报主体、用编事由,统一规范行文要求,明确内部审批流程,杜绝超编进人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对全县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并定期对实名制数据库内信息进行审核校验,注重数据分析、预判,对全县机构编制动态进行科学评估。
三、在强化部门联动上持续用力,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机构编制在编制人事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作约束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互相配合监督,形成机构编制纪律监督合力。通过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监管与多部门联合检查相配合,内发力外借力,构建起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