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县委编办和审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加强审计前通知宣传、加强审计过程中调查分析、加强审计后整改落实,认真履行机构编制审计,提升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制意识,强化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加强审计前通知宣传。一方面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向部门和单位推介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条例》全文及解读释义,联系部门(单位)将相关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加强机构编制审计内容的宣传。机构编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和使用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情况等。
二是加强审计过程中调查分析。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反馈沟通认真开展调查分析,资料审核。认真核对单位提供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有关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具体批复文件,机构编制台账,领导干部花名册,财政供养人员名单,领导干部任职文件,自然减员及新进入人员名单,有关会议纪要等;实地核查。深入部门(单位)开展实地走访,查看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听取审计对象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反馈沟通。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保问题真实、准确。
三是加强审计后整改落实。对于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结论纳入领导干部责任审计报告,同时反馈被审计部门(单位)。对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审计对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抓好纠正落实;对于擅自调整设立的机构立即予以撤销;对于错挂牌、乱挂牌,宣布立即作废并摘除;对于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通过机构编制审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加深了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强化了“编制即法”意识,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