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清丰县委编办结合基层实际,通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强化党建职能。在乡(镇)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以乡镇党委为核心、基层村党委为基础的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
(二)优化管理体系。根据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各乡镇按要求统一设置机构,并于6月17日率先在全市推动乡镇挂牌运行,对原有各类机构、牌子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三定”规定,及时做好了乡镇工作人员分配和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确保乡镇全面按照新机构、新体制平稳有序运行。
二、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评估工作,从基础建设保障、机构编制配备、执法平台搭建、制度机制建立、执法程序规范、全面高效执法等方面对综合执法进行了规范提升,确保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截止目前,城关镇、马庄桥镇、固城镇、高堡乡、阳邵镇、柳格镇六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已通过市委编办验收,机构规格由股级升为副科级。
(二)加强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17个乡(镇)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03个行政村设立服务代办站,实现县、乡、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门、一窗、一网”。
三、强化基层治理保障
(一)充实基层人员队伍。一是通过公开招聘补充高素质工作人员,2019-2021年通过公开招聘,共聘用乡镇事业人员245人。公开招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有力的提高了乡镇人员整体素质。二是持续推进“减县补乡”。2019年以来累计向17个乡镇下沉编制714名,为乡镇充实工作力量提供了编制保障。
(二)构建基层机制体制。一是建立职责准入机制,以规范乡镇工作职责准入内容和程序为重点,通过工作职责准入制度建设,加快乡镇职能转变,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去。二是健全乡镇减负长效机制,出台“十个不得”相关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在全县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