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审计监督作用,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清丰县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审计内容
一是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情况。重点审计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动议是否由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提出的机构编制动议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等。
二是机构设置情况。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内设机构名称、数量、性质、规格、隶属关系等与“三定”规定不相符的情况,是否擅自增设内设机构、是否变相增设内设机构、是否变相提高内设机构规格、是否擅自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
三是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重点审计是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否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或者提高领导职务层级、是否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非政策性超编、是否存在混编混岗等。
四是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点审计日常工作中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管理数据报送情况、人员调整变动后编制手续办理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以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等。
二、审计全过程协作配合
加强县委编办与县审计局在审计全过程的协作配合。由县审计局牵头,确定被审计单位后主动对接县委编办;市委编办由督查股牵头,确定专人负责审计监督配合工作。编制和审计两部门将从审计前协商,到审计期间机构编制政策解读、审计事项协作配合,再到审计结束后形成审计报告,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监督的有效衔接。
三、重视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如实反映问题。对于机构编制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如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内设机构挂牌错误、混编混岗、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如实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体现。
二是强化督查整改。对于审计出的机构编制问题,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县委编办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促。
三是提升管理水平。对于审计出来的机构编制方面共性问题,县委编办认真研究分析共性问题背后的原因,举一反三,不断革新管理思维,探索创新方式,进而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