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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抓好“三个环节”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濮阳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8-22 点击次数:1615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性,增强机构编制使用效能,濮阳县委编办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审计之中,联合审计、组织、财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审计,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增强“机构编制就是法律”意识。

一、高度重视,抓好机构编制审前学习

为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县委编办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机构编制审计领导小组,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指南》为依托,组织相关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掌握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方”。

多措并举,抓好机构编制审中监督

通过“谈、看、比”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人员配备、股室挂牌、职能运转等情况。一是与内设股室股室长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各业务股室工作开展和人员配备情况,充分掌握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确保单位各项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二是通过查看单位挂牌、人员花名册、中层任免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掌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内设股室、擅自配备中层干部以及“吃空饷”等问题,特别是整体超编的单位,就领导任职期间进人情况与机构编制数据库进行对比,切实掌握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情况。

三、精准定位,好机构编制审后整改

    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对不同的问题“精准定位”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将所发现的问题纳入整体台账,要求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单位,启动编办内部联动机制,暂停其机构编制事项的受理,并将问题一并移交审计、组织、财政等部门,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切实筑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防火墙”,严守机构编制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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