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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三个方面”规范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8-12 点击次数:2201

为充分发挥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公益服务主体多元化,南乐县委编办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强全链条管理,最大程度发挥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保障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

  一、厘清权属关系,抓牢“事前”登记准入关口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对登记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应具备条件、操作流程、提供材料等进行清晰界定二是申请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举办单位进行信息预审,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和单位从事行业特点从单位财务人员配备、资产构成方面情况进行核实,保证登记单位公益化属性。三是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证明杜绝信用不良的登记为法人。明确登记后要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履行公益职能责任义务,充分发挥信用约束、预警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增强“事中”监管工作能力一是以法人登记事项核查为依据抓实监管整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核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所刊载信息必须与实际相一致,针对核查发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过期失效、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住所发生变化、证书遗失等问题及时督促进行变更,规定办理时限,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真实有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重点对法人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供社会监督。二是以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抓手推动事业单位诚信履职。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抽查情况和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此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诚信履行职责,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

三、强化制度建设筑牢“事后”监管常效机制一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在登记前签订信用承诺书,引导其对今后公益责任履行、国有资产运用、从业人员信用作出承诺有效提高守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试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业务办理、评先评优、日常监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于信用较差的单位,督促整改或依法注销,实现以评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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