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清丰县委编办从三方面入手,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抓学习,念好源头“紧箍咒”
一是抓好编办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学习。用好每周四“干部夜校”学习平台,组织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增强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是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接,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纳入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拧紧“思想弦”。
二、促融合,筑牢工作“防火墙”
一是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实名制管理相融合。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维护,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各单位及时将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报编办备案,并做好人员变动台账登记管理,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与人员变动台账相符,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二是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融合。积极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合理安排机构编制工作力量,监督检查股与法人登记股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一个单位只检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联四方,协力织密“防护网”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选取党委、政府、群团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县委编办与被评估单位通力合作,全面客观采集被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信息,查找机构编制管理的不足和短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争做到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长处,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将机构编制作为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的基本依据。同时强化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促使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