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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编办三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清丰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8-12 点击次数:1475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清丰县委编办从三方面入手,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抓学习,念好源头“紧箍咒”

一是抓好编办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学习。用好每周四干部夜校学习平台,组织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增强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是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与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接,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纳入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拧紧“思想弦”

二、促融合,筑牢工作“防火墙”

一是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实名制管理相融合。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维护,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各单位及时将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报编办备案,并做好人员变动台账登记管理,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与人员变动台账相符,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二是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融合。积极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合理安排机构编制工作力量,监督检查股与法人登记股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一个单位只检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联四方,协力织密“防护网”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选取党委、政府、群团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县委编办与被评估单位通力合作,全面客观采集被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信息查找机构编制管理的不足和短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争做到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长处,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将机构编制作为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的基本依据。同时强化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促使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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