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近日,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清丰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现阶段,县委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面摸清县直各部门承担的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底数,特别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前后置手续、环节事项及有关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形成完备的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下一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推动改革奠定基础。
县委、县政府按照“应划必划、应划尽划”“划转事项不商议、划转人员不商议”要求,计划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前后置手续、环节的有关事项,集中划转到新组建的行政审批机构统一实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合理划分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职责,明晰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审管协调联动制度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互通互联、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