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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编办“1+2+3”工作法 助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清丰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5-20 点击次数:1550

为切实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高效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清丰县委编办采用“1+2+3”工作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依托“一个平台”,建立数据常态化分析制度。依托实名制数据库,建立日常数据管理台账,坚持“线上+线下”并行,确保实名制数据库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尽可能避免部门整体不超编,但下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存在超编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实行“两次报告”,建立“月报告+年报告”管理制度。对实名制数据库中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务职级变动、人员变动等事项进行月分析、年汇总,即根据系统日常情况调整台账,每月1日前撰写并上报当月报告、分析统计报表等材料,每年底进行一次年终汇总。通过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和态势分析,提出合理性建议,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三是会同“三个部门”,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关键性指标进行横向比对分析,有力保障实名制数据库维护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超编满编单位管理台账,牢牢守住用编进人规范管理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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