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清丰县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跟进督导调研,采取查案卷、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了解改革落实落地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来,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专业性不强、力量薄弱等问题,也解决了派驻机构力量分散、力不从心等困难,壮大了执法力量,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呈现出“快、准、强”等特点。
“快”:就是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后,由以前的发现违法问题,分别向对应主管部门报告,各部门再临时组织人员开展执法,变为现在的综合执法大队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入执法程序,制止违法行为,缩短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准”:建立综合执法大队后,从各单位抽调专业人员,同时建立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有效解决了违法行为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等问题。
“强”:为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通过建立综合执法大队,在提高专业执法的基础上,整合执法资源,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人员少、力量单薄,执法难度大、效果不佳,责任不明等问题,增强了执法效果和基层行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