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范县县委编办充分发挥实地核查“主”渠道与随机抽查灵活性作用,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新模式。
一是明确核查项目,确保内容全面。在核查内容的选取上,该办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从七个方面即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业务范围是否符合编办职能界定范围、是否有稳定场所、是否有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是否有独立的财务账户进行逐项核查,如实记载,确保登记事项核查全面,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规范核查程序,确保操作有序。在操作规程上,该办将实地核查工作划分为六个中心环节即事业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初审、下达现场核查通知书、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实地核查报告及反馈现场核查结果,针对实地核查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整改情况分别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是坚持实地核查,确保核查成效。在实地核查即现场核查阶段,核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事业单位业务开展及证书使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有效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检查,切实摸清和掌握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
▲图为范县县委编办实地抽查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是狠抓随机抽查,确保动态监管。为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有效开展,该办制定《范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予以明确;建立健全“两库三单”即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每年按5%的比例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单位法人作为抽查对象,对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注重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将抽查结果以适当方式推送到范县诚信“红黑榜”,实现以监管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