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清丰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瞄准组织架构,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一、优化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组建清丰县乡村振兴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二是将扶贫开发信息中心调整为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0名。三是在各乡镇均设立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和农业服务中心,既充分发挥县农业农村局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又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构建了条块顺畅、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
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
在编制资源上“做文章”,从县直向乡镇调剂事业编制255名。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乡镇教育、乡镇卫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等机构补充人员226人,占全县公开招聘用编六成以上,保障了乡镇公共卫生、农业发展、应急救援、民生福祉等领域急需专业和管理人才需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乡村振兴机构聚集,保证基层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能动性进一步增强,最大化提升人员编制使用效能。
三、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放权赋能。机构改革中,清丰县从县级向乡镇下放权限76项,通过放权,增大了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缓解了乡镇权责不匹配的局面。二是提质增效。清丰县大力打造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乡镇出现了敞亮的服务大厅、规范的执法队伍、高效的公共服务,打造了形象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基层治理队伍,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及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