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编委要求,清丰县委编办将机构编制核查与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密切结合,通过在以下几个方面“下足功夫”,圆满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工作。
一、在“方式方法”上下足功夫,明确责任分工。市委编委安排核查统计工作后,县委编办第一时间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向县委编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主任曹拥军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明确批示:“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财政、人社、编办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工作。”县委编办内部,统计股主要负责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进行数据自查,认真逐条核对各项信息;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数据进行核对,及时梳理出有关问题并于反馈给督查股及各单位;根据核对结果,逐条修改实名制数据库各项数据信息。督查股主要负责撰写与印发相关通知;印发实施方案和相关核查材料;在统计股数据核对的基础上,进一步比对数据,进行反馈;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相关单位公示结果。
二、在“自查核对”上下足功夫,提升数据精准度。一是狠抓单位自查环节。按照“四清”的核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整理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干部任职文件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核查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类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自查后进行求证,最终形成最新最准的数据信息。二是狠抓审核环节。县委编办严格审核机构编制数据及人员信息数据。通过干部信息管理信息、社保信息、预算决算信息等对在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级、所在单位等关键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对比对不一致的信息,及时梳理、汇总并反馈给各单位。
三、在“修改完善”上下功夫,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一是建立台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汇总梳理出需修改的数据信息,建立机构编制数据修改台账。二是数据纠错。通过对全县634个行政事业单位核查,共计修改完善了人员姓名538条、身份证号441条、公务员职级334条、学历信息6529条、参加工作时间52条、岗位类别136条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达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抓好日常管理,增强实名制数据库的实用性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