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流程,华龙区委编办对各种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力求程序更简约、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
一、对于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
二、对于单位的机构编制文件,只注明文号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
三、提前于单位做好沟通,对形势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
四、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一次办妥”流程,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华龙区委编办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7家,变更登记15家,注销8家,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变更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