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乐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的总体要求,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目标,坚持“横向整合、上下联动、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三个突出”全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见实效。
一、突出县级统一,强化“领”字担当。根据省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授权批复意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主体,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坚持“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由县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统一行使渣土车管控、餐饮油烟防治等101项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同时,研究推进水利、商务、民政等305项行政执法职权的划转工作,进一步扩大划转范围,由点及面,推动执法由“分散”到“集中”、由“多头”向“综合”、由“粗放”向“精细”,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
二、突出乡级规范,强化“民”字使命。率先出台《南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手册》《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建立“模拟卷宗”工作机制,从发现线索、警告制止、立案调查到执行结案,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案件办理链条。依托网格化管理“多网合一”工作机制,精细划分乡、村、村民小组三级网格,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进入网格,负责日常巡查、网格片区排查工作,打通网格员、执法人员、涉事群众之间的互动路径,化解以往上级执法部门“看不见”“处理慢”的难题。两年以来,12个乡镇共组织巡查巡逻活动2890余次,发现违法线索610余起,办理警告、制止、劝阻等简易执法案件570余起,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基层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突出执法衔接,强化“联”字效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乡镇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案卷归档等进行监督指导,推进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提高基层执法质量效率和执法公信力。对于涉嫌重大违法、简易程序无法处理的案件,由乡镇执法大队及时移交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对重大执法行动或跨乡镇执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调度乡镇执法队伍,会同县直专业执法队伍进行联合执法,实现县乡执法队伍联动,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职权破难题、集中治理出合力,产生“执法指头”变“执法拳头”的效应。切实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明确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年底由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双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