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委关于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台前县委编办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有效的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及时动员部署。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培训会召开后,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编〔2021〕43号)和《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市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编〔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台前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实施方案,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部署实施,下发了《中共台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前县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编〔2021〕10号),及时动员和部署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组织单位自查。历史沿革文件是做好实名制核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县委编办坚持以最近一次改革文件为基准点,组织各乡(镇)、县直单位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对有关机构编制数据与本部门预决算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说明,确保核查数据有依有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联动结合。一方面,完善机构编制核查制度,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另一方面,积极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共享,从源头上规范人员管理。
四、监督节点“全流程”。事前把关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监督节点“全流程”。一是事前把关。立足编办职能,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二是事中审核。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从严从紧控制机构设立和编制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