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做好条例精神执行者
强化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法律意识,打破编制归部门所有藩篱,盘活机构编制存量,实现有保有压、有增有减。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跟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全年组织召开4次编委会议,审议研究21项机构编制事项,以编委名义印发26份机构编制文件,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坚定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做好县委编委服务者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立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其核定20名事业编制,通过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互融合,促进小微企业的茁壮成长。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在县委组织部加挂中共南乐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将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科级内设机构规划国土局更名为企业项目审批局,有效承接职能部门涉及企业审批服务划转的事项,助推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推进法人登记规范化,做好制度建设先行者
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在梳理汇总登记工作常见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党政群机关法人登记,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年报等办理事项,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导手册》,对登记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填写、网上登记操作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10月份在国家网上法人登记管理网改版后,及时对指导手册进行补充、更新。做到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以标准化、规范化,促进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强化机构编制核查,做好机构编制信息摸底者
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预编〔2021〕43号)和《河南省省本级机构编制核查操作细则》,我办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和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的“四清两对应”目标,为推动机构编制数字化管理方式创新夯实基础,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