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南乐县城区非机动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引导两轮、三轮电动车遵守交通规则,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志愿活动的要求,县委编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县委编办志愿者按要求统一着装,在规定时间到岗,坚守岗位,积极劝导所在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受到了县委宣传部全县通报表彰。
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展现机构编制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