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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以“三个注重”贯彻落实《条例》有效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1-9-9 点击次数:2015

机构编制资源作为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南乐县委编办以“三个注重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一、注重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后,落实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加强编办干部职工教育,增强党委口、组织口意识;调整编委组成人员,完善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坚持编委会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编委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

二、注重学习宣传,形成长效机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县委编委会传达学习《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多次组织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条例》,通过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解读《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加深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理解;将《条例》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将《条例》纳入乡(镇)、部门党组(党委)必学内容,并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的评估指标之一;制定印发《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工作指导手册》发放到各部门及乡(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三、注重权限程序,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条例》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认真审核,开展实地调研,合法性审查,充分论证后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严格规范各部门(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和要求,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做到动议即查,对部门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含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进行审议决定前,对照“三个必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合格后再按权限办理;认真抓实控编减编工作,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政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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