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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编办坚持“三项原则”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清丰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1-8-25 点击次数:1762

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清丰县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主要文件,坚持“三项原则”,确保疫情防控下,业务工作不掉队。

一是坚持“两手抓”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业务工作。清丰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县委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作为网格单位,深入小区,按照“4+1”工作法,对外来人员全面排查,小区全面消毒,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及时登记总结,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值班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保障正常业务开展。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确保业务工作的质量。

二是坚持“八严禁”原则。无论是疫情防控工作还是机构编制业务工作,都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擅离职守、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隐瞒个人及家属涉及疫情的相关情况;严禁违规聚餐、聚集、聚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手机或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三是坚持“高效服务”原则。清丰县委编办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协同高效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对于各单位用编和入减编等手续的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措施,进行优先办理、高效办理。能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的,一律采取网上提交。一方面提高效率,体现高效服务的原则,一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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