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濮阳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总指导,深刻领会学习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分析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新特点,坚持“审核在先、程序规范、协调联动”三原则,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一、坚持“编制审核在先,人员变动在后”的原则,发挥机构编制前置作用。按照“总量控制、空编申报”的原则,建立健全 “机构编制预审”制度。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农村特岗教师招聘等用编计划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前置作用,坚持编制审核在先原则,严格审核招录用编计划,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求、按比例进人,从源头上杜绝擅自进人和超编进人现象发生。
二、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和核准的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减编手续及各项信息调整工作,做到入编从严、减编从快、信息调整从实。凡需办理入编或工作调动手续的,严格按照提出用编申请、空编情况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办理入编手续“四步走”,入编前做到“三核”,即“核编制”“核材料”“核信息”。凡需办理减编手续的,严格审核调出、辞职、解聘、死亡、退休手续后,及时办理。凡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部门认定文件从实调整。同时对各项工作进行“留痕”处理,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变更有依据,流程可溯、有据可查。
三、坚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原则,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纪律性。编制、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编制部门从源头上把好单位进人关,其他部门严格按照进人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进行人员调配,并办理人事手续。县财政局凭《入编通知单》办理工资核定及经费核拨手续。确保每一步工作的展开都严谨有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