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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1-7-3 点击次数:3449

7月2日,县委编办组织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库柱稳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通许县冯庄乡政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通许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豫纪通〔2021〕4号)典型案件,事登股、督查股(统计股)两个股室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县委编办主任卞振鹏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升站位,坚持以案为鉴。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时刻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从思想上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严守纪律规矩,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机构编制干部。二要深入剖析,强化“以案促改”。各股室、中心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排查可能引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自查。针对查摆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三要夯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做到查摆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把这个决不放过”作为检验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的关键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四要强化担当,提升工作水平。要切实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达到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以案促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保障机构编制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稳步推进,为南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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