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委编办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疏堵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益。
一是做好“堵”的工作。守住机构编制底线,根据单位职责“堵”编制需求。在贯彻“编制就是法治”要求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机构编制评估,评估其承担职责是否与机构编制相匹配,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是否调整相关机构编制事宜,使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严把用编进人关口,根据编制数额“堵”违规进人。在人员调配中,坚持编制审核在先原则,严把用编关口,严禁超编进人。建立编制使用审核制度,各部门有用人需求的,首先向编委提交申请,编办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表格,用人单位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形成了以编制为龙头的用编进人制度。
二是做好“疏”的工作,盘活编制资源,根据重点工作“疏”编制资源配置。该办对全县机构编制进行了分类摸底,全局通盘谋划,对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予以倾斜保障,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基层一线的用编需求,实现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效益最优化”。如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大乡镇用编倾斜力度,在统筹谋划、合理安排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补充乡镇人员。提升单位效能,根据编制情况“疏”工作人员配置。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年龄上升和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的提升,各单位普遍存在工作效能不高,需补充技能、补充人员现象,清丰县委编办在积极协调人社局进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缺编单位从满编、超编单位选聘人员,力争在有限的数额内提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