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中共清丰县委编办强化工作措施,从实地检查、台账管理、学习宣传、刚性约束四个方面着手,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精细化、上水平。
(一)以检查“点菜”代替单位“端菜”。以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选取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查阅人员花名册、工资花名册、签到表、股室设置情况、挂牌情况、任免文件以及近两年工作总结,准确掌握单位编制使用、人员在岗、机构设置、领导配备以及职责履行情况。将以往的“要我看什么”改为“我要看什么”,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的精准度和效果。
(二)以台账式管理助推精准化监督。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台账、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台账、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对台账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做到精准化监督。例如对发现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并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三)以学习宣传提升干部素质。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中心组以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二是初举办培训班,就《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对全县人事干部进行培训,解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机构编制讲堂”活动,各股室负责人讲解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和具体业务工作,通过以思促讲、以讲促学、学以致用,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尤其是督查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以纪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一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为单位办理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数核定等事项。特别是涉及到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立、更名等事宜,严格按照程序向市委编办请示报批。二是严明机构编制纪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坚持“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事项,由编办一家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切实保证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严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党委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干部监督等工作的协同,形成监督检查强大合力,严肃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