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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以“三项措施”强化监督 检查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0-12-14 点击次数:2129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南乐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完善外部协调机制。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巡察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完善分工负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共享问题线索,畅通反馈渠道,合力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构建既相互支持配合又互为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贯彻落实《条例》,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察、纪委督查等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二是推进源头信息共享。做到信息共享和动态通报,实行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使用审核、机构编制管理与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同步、用编进人流程一体化,形成“封闭环状”管理模式。

二、建立内部联动机制。一是强化机关内部联动。建立健全内部机构编制业务通报机制、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问题台账信息共享机制、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联合督查机制,通过业务沟通、信息共享等措施,切实加强各股室的工作沟通协调。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联动。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加大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提升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督促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

三、畅通全方位督查渠道。一是以日常监督为基础。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融入机构编制各项改革任务和日常管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采取单位自查和不定期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进行常态化监督。二是以专项监督为重点。围绕机构改革执行情况,对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改革等专项督查,促进部门依法依规办事,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三是以公众监督为主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发挥 "12310"专项举报投诉电话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接受监督流程和受理查处机制,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增强监督检查的公信度,切实提升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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