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委编办为配合做好县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梳理分析实名制数据库信息、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情况等各类数据,根据产业集聚区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拟定县产业集聚区“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产业集聚区的经济管理服务职能。
一是梳理权责清单数据,分析赋权范围。按照改革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两剥离一强化”,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城关、杨村、韩张、谷金楼等属地乡镇承担,剥离开发建设、资本运作、运营发展和公共服务等适宜企业化运作的职能,交由“南乐县科创集聚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部门的审批、管理等权限下放,进一步强化产业集聚区的经济管理服务职能。
二是梳理实名制数据,分析人员结构及用编需求。梳理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实名制数据,分析现有工作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作为改革后用编进人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机构。
三是梳理现有机构编制情况,分析管委会机构设置。针对产业区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重点推动管委会瘦身强体改革。调整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将原有4个内设机构进行优化,靶向调整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建设发展服务局、产业发展局、经济财贸保障局、营商服务局”5个内设机构及“生态环境监督所、应急管理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分局”4个派驻机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