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审批,提高行政效能,濮阳县委编办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指导,以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
一是明确工作规则。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工作模板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文件汇编和服务指南,并不断将国家、省、市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制度等进行动态补充调整,确保开展法人登记监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史可鉴,不断提升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简化办理流程。在强化硬标准的前提下,以方便单位、提高效率为目标,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合理简化办事手续。梳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材料清单,编制办事流程图,细化材料示例图解,通过书面服务指南等途径,公开办事条件标准及流程,让申请人一目了然、办事一步到位。
三是严格书面审核。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材料、审核、发证“三关”。在审核过程中,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和资金情况等进行审核,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