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县为充实乡镇工作力量,破解乡镇“事多人少”“责重权小”等难题,按照“减县补乡”下沉资源的要求,调剂566名编制下沉至乡镇,并重点向乡镇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社会事务等事关民生福祉的部门倾斜人员,首批下沉的310名已经到岗履职尽责。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达到职责和人员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变化”效果,县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对乡镇职责履行及下沉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围绕做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濮阳县委相继作出部署,要求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开展下沉人员在岗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巩固深化“减县补乡”改革成果。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多次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加大编制资源和人力资源落实督办力度,确保各下沉人员和乡镇实现实质性深度融合,最终将资源汇聚到基层最需要的领域和岗位。濮阳县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提前印发预备通知,要求各乡镇先行开展自查,认真对照督查任务逐项梳理落实。
二是全面督导检查。濮阳县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小组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深入乡镇,重点对20个乡镇下沉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采取“听、查、问、看”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及人员下沉工作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摸清下沉至乡镇工作人员到位在岗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另外,同步掌握了乡镇人员下沉后运行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宜。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将汇总撰写全县各乡镇“下沉人员”到位在岗情况专项督查报告,并将主要存在问题向县委汇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个人进行研究处理,切实维护乡镇机构改革的严肃性、纪律性,最大限度发挥“减县补乡”人员编制下沉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