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生态环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按照“梳理摸清底牌、精简职能机构、严把人员编制”三步骤扎实有序推进,构建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全新格局。
一、梳理职权,界定范围,摸清底牌,点亮“前行灯”
严格四个领域执法职责认定依据,在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统计上报、实地走访,通过细致摸排,深入调研,掌握涉改执法机构的编制性质、编制数、实有人数、执法人数、年办理案件数量等情况;梳理统计出全县各领域涉及执法的机构共22个、职权70余项、人员编制380余人;整合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70余项权力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摸清底牌犹如点亮“前行灯”,为多头执法的“职权分散”向“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转变提供依据。
二、整合职能,精简高效,完善机制,构建“新模式”
一是精简高效,明确“一个机构”,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职责,由“各自为战”向“协调配合”转变。按照“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整合分散在多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组建起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此次改革共精减行政、事业机构7个。如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行政单位稽查大队、经济检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县物价检查所、县食品监督所,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县盐业执法大队,组建了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实行一支队伍执法。二是探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健全执法机制。新组建的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以主管部门“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局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印发机构编制事项文件,明确执法队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为执法队的顺利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锁定编制,严把原则,稳妥转隶,校准“人员位”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其中四个涉改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严格甄别,审慎锁定。一是加强执法编制和人员管理,新组建执法队伍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不同人员身份等问题,目前保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二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事走”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坚持先审核再移交,扎实稳妥开展执法人员转隶,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