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委编办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规范和完善实名制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管编。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归口管理制度办事,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实行精细化管理。
二是坚持从严控编。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控制相关规定,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严格执行人员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财政供养人员入口关,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三是坚持监督用编。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级分类、动态更新,逐项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及时销号。加强"12310"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撰稿人:李宗跃 县委编办 综合股 0393-6220655
核稿人:仇艳鹤 机构编制评估中心主任 0393-62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