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年来,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委编办始终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将《条例》精神科学合理创新运用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之中,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党政改革、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中,通过优化设置机构作保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抓党建工作促使县域各项工作行稳致远,党的执政基础稳如磐石。
一、完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新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更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多次研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细化重点任务,并通过“三定”规定明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承担日常事务,部门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更好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作用,既提高了县委领导力,又提高了政府执行力。
二、强化党委职能部门归口协调职能,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对县委办、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或归并,进一步优化党政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党委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强化对相关领域、行业、系统工作的领导。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精简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实行党委部门管理或政府部门归口管理体制,加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同时,在部分重点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党委书记职务,着重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三、保障党建机构与人员的倾斜,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纵向深入。在党政机构改革印发部门“三定”方案时,统筹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机关党总支,并明确部门党建工作由党政正职主要抓、一名股级干部具体抓、相关股室协同办的体制,根据单位实际分别采取单设机构、加挂牌子等形式明确单位党建工作机构,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机构合在一起、力量合到一处,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乡镇机构改革,20个乡镇全部设置内设股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和所属事业机构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并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内设立党建服务站,落实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开展基层党建观摩活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切实提升基层党委组织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