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内容。濮阳县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把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重新构建事业单位体系架构,着力解决事业单位“多而散”“小而弱”以及“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等问题。共核减事业单位147家,调剂事业编制2000余名,实现了承担行政职能类剥离,行政执法类组建,经营类转企销号,公益类大幅整合,改革范围广、力度大,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责,为构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塑身定型。
一、剥离行政职能,规范压缩机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属性。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剥离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划转至机关(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外),充分履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职责,按照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划转行政职能至机关210项,调整机构规格2个、整合组建7个、更名6个,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净减少22个。实现了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行政机关负责调控审批的目的,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管办分离、政事分离夯下了基石。
二、整合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层级,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将县直“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涉及面广的民生部门,在各自领域内整合组建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撤销单一行政执法机构,比如盐业执法大队单独承担盐业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到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县线上、线下、实体、网络等市场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责。县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同时,在每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所辖属地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支编制数不低于15名的执法队伍,形成了县里专业执法、乡里全面检查的县乡综合执法体系,为全县社会治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三、转企改制、注销经营类事业单位,推进事业单位事企分离。全县8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运行情况、经济效益、发展潜力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转企改制、撤销退出等路径,分门别类进行改制或分流。比如,将律师事务所推向市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将有市场调节的职责放入市场,事业单位做好本职工作。减少了事业单位数额,激发了市场竞争活力,有效破解了事企不分的困惑,同时出台政府购岗等意见,通过劳务派遣途径按照承包、聘用方式让市场反哺服务于经济发展,有效破解发展与资源不足的矛盾,既节省财政开支减少财政负担,也让有限的编制资源腾空用于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四、整合“小散弱”、压缩公益类事业单位,构建运行高效服务机制。精简整合“小散弱”及职能萎缩或成立一年内未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单位,进行部门内部或跨部门精简整合,精干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比如:对园林绿化管理所、市容环卫管理所、广场管理中心等同一部门所属、职责单一的7家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新的职责饱满、权责清晰的市政服务中心,由综合性内设机构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现已整合114家,整合率达到13%。事业单位总量减少,但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便民服务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
通过对全县事业单位的压缩整合,大规模缩减事业单位,形成了事业单位高效运转多方位、多角度为基层服务的框架体系,疏通了县、乡、村沟通的七筋八脉,为县域各项工作质的飞跃提供了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