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近日,南乐县委编办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狠抓贯彻执行,有力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运行。
一是增强编制就是法制的思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和编制,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发挥机构编制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最优效用,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切实做好“控、减、调、保”,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管住总量、盘活存量,合理使用、科学增减,解决好严控机构编制和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要立足现有存量,在控编减编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以职责任务变化为导向配置编制,打破部门层级、领域壁垒统筹编制,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做好核查、评估相结合。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周期性组织机构编制核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采用科学评估方法,定期通过综合评估或者专项评估,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力求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