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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县委编办“三化”管理 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范县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0-6-24 点击次数:1911

近年来,为依法、科学、规范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范县县委编办突出建机制、严落实、强督导,打出一套组合拳,实现实名制工作创新发展。

一、建机制,细化制度保障。2011年8月,出台《范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入减编通知单》;2016年7月,印发《关于切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系统内调整的办理《范县机关事业单位系统内人员调整审批表》,各类减员的办理《范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编通知单》;2019年6月,印发《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从而实现“出口”、“入口”及约束机制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严落实,强化出编管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出入编执行的难点更在于出编,为规范约束单位人员出编不及时,造成在用编时不准确的被动局面,今年,我们及时下发通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调出、辞职、辞退、解聘、开除、死亡等出编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编办办理减编手续,退休的在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完手续后第一时间将退休费审核表报送至编办。对出编不及时办理减编手续的,将停止办理其单位所有机构编制事宜。在涉及出入编管理上,实现由被动报到积极报的根本性转变。在此基础上,编办及时依据单位上报减编人员材料及相关股室提供的有关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文件规定事项,进行调整、更新和补充数据库信息,做到数据实时动态更新。

三、重督导,优化编制配置。为确保实名制管理制度行长致远,范县县委编办充分利用机构编制调研评估、事业单位实地核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有效载体,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情况的普查或抽查。对于单位不重视、执行不到位、有选择性执行等情况的个别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执行者,提交县委编委会冻结一切机构编制事宜。编办根据各单位出入编实际情况,梳理出编制空缺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进而推动范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行政单位编制动态清零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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