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和部署要求,濮阳市始终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市级综合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制定、县级“局队合一”执法机构设置批复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一、着重科学谋划,合理制定方案。按照中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精神,针对五个领域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2019年12月,濮阳市出台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确保改革既符合上级改革精神,又符合濮阳实际。同时,围绕职责整合、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划转等与涉改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研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司法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县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口径》,对相关问题一一进行明确。
二、着重调研摸底,摸清改革底数。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与涉改部门及单位充分沟通交流并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市县两级涉改机构人员编制现状、执法对象、执法事项及依据、近三年办案数量、持有执法证人数等情况,针对调研中反馈的问题提出了有效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涉改机构、编制、人员和执法职责,厘清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情况。
三、着重整合职责,统筹执法力量。按照一个领域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将分散在多个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进行整合,在市级组建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支队,内设区大队及专业大队,承担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级均实行“局队合一”的模式,在局机关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下设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改革切实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事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