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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委编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指引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局面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南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0-6-23 点击次数:2330

6月22日,南乐县委编办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充分认识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并以民法典为指引,把握好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发展方向,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发扬累足成步精神,注重特色创新发展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70多年的法律探索经验和5000年的民族文化底蕴为基础,创新出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学习民法典的创作精神。一要注重经验积累。工作过程中要多看、多学、多做、多思考,将历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历总结为经验积累,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打下厚实的经验基础。二要注重工作调研。理论要靠实践才能得到验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能仅仅是纸上谈兵,要加强用编管理的调研,关注和收集机构编制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为进一步改善机构编制管理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三要注重特色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上行下效、照搬硬套,深入调研发现自身发展特点,学习领悟先进改革经验,并创新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改革道路,才能更好的发挥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效益。

二、提高法律意识,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象征着法治化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发展方向,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坚持走好法治化发展道路,要坚持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发展。一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并将普法宣传贯穿工作始终,充分利用调研、培训、会议等契机,面对面向服务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依托网络、微信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要加强监督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严把编制关口,综合运用机构编制评估、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法律法规仍要在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要肩负起法律法规实践信息的上报工作,为进一步配套、补充、细化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实践依据,推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以民法典为标尺,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升级

民法典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当前我县机构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也对我县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关干部要带头学习好民法典的法律内容,坚持把有效实施民法典贯穿到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始终;要以民法典作为改革标尺,全面启动各领域行政职责文件的再次清理活动,精准明确各领域职责边界,更加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项职责,保证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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