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为规范乡镇事业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工作需要,竞争上岗,综合考评”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清丰县编办三个统筹完成人员定岗工作。
一是统筹考虑现有人员专业技能与机构职能。机构改革完成后,各乡镇原4个事业单位撤除,新设立7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出现变更,我县统筹现有人员专业技能与新设立单位机构职能,做好了合理规划,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力争人岗相宜。
二是统筹考虑个人意愿与机构编制数额。各乡镇机构编制方案明确了各事业单位的编制,现有人员需要重新分配,我县通盘考虑编制数额、工作需要,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完成人员岗位分配。
三是统筹考虑补充人员条件与机构效能。通过统计各单位岗位专业需求,结合各乡镇实际,设定补充人员专业、年龄、能力等条件,确保补充人员胜任工作岗位、促进机构高效运转。
清丰县委编办李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