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客观需要,是聚焦社会事业,确立新的财政供给政策的有效措施。濮阳县统筹谋划、周密组织采取“合、稳、准”三项措施,打好“协同、优化、高效”三张牌,稳妥推进全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一、统一思想、同心“合”力,打好“协同牌”。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组织、宣传、编制、政府办、人社、财政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专项小组具体承担机构编制、组织关系、资产清算等工作。各参与部门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涉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方案报批,方案经编办、财政、人社、医保、司法等部门联合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实现对涉改部门各项政策的无缝对接。三是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参与,实施对各部门工作开展的全程督导,确保改革政策落地有声、执行到位。
二、平稳有序、“稳”字当头,打好“优化牌”。在确定全县8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专项小组对8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摸清其资产情况、经营情况、人员情况、遗留问题等,对改革可能引起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制定相应化解处置预案。在全面掌握各种可预见问题的情况后,召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会,明确了改革时间节点、工作步骤,确保改革步伐蹄疾步稳、把握节奏、有据可参。既要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又要确保改制后能够平稳有序逐步恢复市场竞争活力。根据经营类事业单位实际调研情况,选择适当的改革方式,一是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私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转企后政府出台财税支持、政策倾斜等有益措施鼓励支持帮助转企单位;二是针对承担部分公益服务职能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职责由企业承担,重新界定事业单位职责,回归公益属性。采取撤销、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方式改制。截止目前撤销事业单位5个,收回编制86名。
三、以人为本、精“准”施策,打好“高效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事关改革稳定的大局,人员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既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分类分步、以人为本、内部消化的原则,采取“一人一策、逐个突破”的方式对涉及人员分为整体转聘、转岗就业、培训上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五种安置途径进行分流安置,杜绝“一刀切”。同时,转制单位在岗、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衔接、经济待遇方面等各项政策原则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转制单位自行聘用的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由转制单位依据与本人所签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