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26日,南乐县委编办组织专项调研工作小组,分别至12乡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工作,充分了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情况,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并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中首先由乡镇分管领导及执法队员介绍了当前的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随后同执法队员分别到执法现场进行观摩。根据座谈及现场执法所发现的问题,县委编办将重点做好“三项协调”工作,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早日步入正轨。
一、协调乡镇人员配备。部分乡镇在组建执法队时人员搭配不科学,一线执法队员多,梳理卷宗文案的文职人员少,造成工作干得多而体现不到面上的局面。我办积极沟通乡镇主要领导,提出合理搭配人员的建议,并督促做好执法凭证、卷宗、信息的整理工作。
二、协调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乡镇执法案件发生率较高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取土、私搭乱建等需要“立行立办”的违法行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普遍认为,由于执法边界不清晰造成了执法时束手束脚,例:某乡道路口有人摆摊卖菜造成交通拥堵,经执法队员劝导后仍不撤销摊位,执法队员可强制撤销摊位并对其进行处罚,实地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撤销摊位后需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确定处罚意见。下一步我办将协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由各部门确定自由处罚裁量的标准及受缴罚金账户,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对于情节轻、裁量权限内的违法行为,当场出具处罚通知单及告知意见书,做好执法记录,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三、协调职能部门配合机制。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乡镇执法队员素质不高,能力有所欠缺,一是法规法条还不能娴熟掌握应用;二是某些技术手段不具备,如土地勘测、水质测量等需要专业人员携带仪器现场勘测佐证执法行动。例:韩张镇北街村路边鸡棚的搭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具备独立执法的能力,仍需自然资源管理所的同志配合勘测、界定土地性质,经过预审批执法流程,出具初步执法意见,该鸡棚属一般农舍用地,不属违章搭建,督促该户尽快向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因此下步我办将重点沟通协调下放执法权限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配合衔接机制,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现线索后报至相关职能部门,确需立案执法的案件建议联合执法。同时做好执法队员“传帮带”工作,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员执法能力,从而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