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采取“4+3+2+1”工作法,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搭建四个宣传平台。一是搭建宣传平台。借助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新闻发布、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全市编办系统通过举办机构编制大讲堂、专题培训、能力测试等形式,强化法纪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切实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搭建培训平台。连续十年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活动,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校培训课程,提升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四是搭建教育平台。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手册》等相关学习资料,向全市编办系统发放,并作为党校培训配套教材使用,扩大普及范围。
夯实三项督查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强化整改。在全市范围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三大类8种情形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周密部署、层层审核,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力争实现自查全覆盖、整改无遗漏。二是协同监督,形成合力。加强与纪检、审计、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审计内容,形成“事前共商、事中协作、事后运用”工作模式。三是评估问效,优化管理。已对全市52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评估,通过对单位职责运行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评估,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作为统筹调配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
完善两类制度体系。一是梳理规范。对照《条例》,对现有的监督检查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尽快修改完善;《条例》已有原则性规定的,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二是健全完善。在《条例》基本框架内,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机构编制核查制度,探索构建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制度体系。
突出一个整改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和领导职数台账,细致梳理机构编制问题,按照历史原因、政策原因、人为原因,细化分类,精准实策,跟踪落实。属于历史原因的,明确整改时限,逐步规范;属于政策原因的,给予政策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属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明确整改措施、期限,按期推动整改进度,直至整改销号。同时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等措施进行处理。
(撰稿人:濮阳市委编办 李银苹 联系电话:0393-666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