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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县乡村角色定位建立基层综合执法治理体系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濮阳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0-5-20 点击次数:2637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委编办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机构编制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指导,运用改革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坚持以人为本、守正创新、敢立敢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找准角色定位,发挥“链条式”模式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树立县域属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县域治理“三起来”。

一、县直行业部门“专业执法”,做好执法队伍的“培训员”。在县直部门农业领域、文化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领域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整合执法权限,成立领域内专业执法队伍,实现“局队合一”制,实现专班专人、专行专业开展执法工作。县直执法部门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多视角多层次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确保执法者懂法、守法者敬法。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在培训中学法,研讨中反馈,利用好业务培训,达到培训与反馈的融合,看得见属地的执法动向,管得住属地的执法流程。

    二、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检查”,做好属地“服务员”。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农业等设在乡镇的站所、力量和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了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的漏洞,承担乡镇属地日常巡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探索“群众吹哨、政府报道”的执法管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充分发挥“执法探头”的作用,把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联合起来,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此外,在执法力量上,下沉了566名事业编制,确保综合执法队伍达到每个乡镇不少于15名编制的底数。

    三、权责清单为县乡综合执法的“助推器”,人民群众作为执法的“监督员”。为进一步捋清县直与乡镇执法管理权限,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直专业执法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制度,我县下放了8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等涉及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权,为乡镇综合执法夯实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途径和方式。同时分别出台县直和乡镇权责清单目录,使县直部门的执法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权责清晰、条块结合,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执法体制。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分别向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执法流程、范围、对象等分别公示于众,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也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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