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动濮阳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濮阳县委编办在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健全完善编制使用审批、人员入减编等流程,时刻注重加强相关制度和条例的学习,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法制水平。在平时工作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在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方面,着重在“控”和“调”上下功夫。机构设置调整遵循“撤一建一”原则,严控机构总量,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机构撤并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方面按空编比率进人,专编专用,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努力管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在新进人员、干部配备工作中,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必须在编制和职数有空余的前提下,方可办理人员调配、工资核定、经费核拨等手续,同时机构编制工作又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切实构建既协同合作又相互约束的工作格局。
(撰稿人:濮阳市濮阳县委编办 季双双0393-3326366
核稿人:濮阳市濮阳县委编办主任 赵凌 0393-331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