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委编办以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机构编制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指导,运用改革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坚持以人为本、守正创新、敢立敢破,充分发挥“三大中枢”纽带桥梁作用,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树立县域属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县域治理“三起来”。
一、县直部门纵向深入,专业执法+培训,“视觉中枢”守望相助。在县直部门农业领域、文化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领域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整合执法权限,成立领域内专业执法队伍,实现“局队合一”制,实现专班专人、专行专业开展执法工作。县直执法部门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多视角多层次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确保执法者懂法、守法者敬法。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在培训中学法,研讨中反馈,利用好业务培训,达到培训与反馈的融合,看得见属地的执法动向,管得住属地的执法流程。
二、乡镇街道横向平铺,综合检查+服务,“听觉中枢”闻声而动。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农业等设在乡镇的站所、力量和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了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的漏洞,承担乡镇属地日常巡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探索“群众吹哨、政府报道”的执法管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充分发挥“执法探头”的作用,把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联合起来,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借助乡镇改革,在执法力量上,下沉人员力量由县直向乡镇下沉了566名事业编制,确保综合执法队伍达到每个乡镇不少于15名编制的底数。
三、权责纵横交错,执法可依+履职,“神经中枢”令行禁止。为进一步捋清县直与乡镇执法管理权限,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直专业执法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制度,我县下放了8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等涉及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权,为乡镇综合执法夯实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途径和方式。同时分别出台县直和乡镇权责清单目录,使县直部门的执法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权责清晰、条块结合,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