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编办练好“基本功”、出击“组合拳”、注入“原动力”,强力构建顶层有设计、中间有构造、基底有力量的“金字塔”式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
练好“基本功”,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作为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顶层设计”。一是深度学习宣传。借助微信群、门户网站等大数据平台发布《条例》全文以及内容解读,开展《条例》宣传学习。利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契机,将《条例》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印发配套解读教材,提升学习效果。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以条例为遵循,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现有制度,推进制度规定“立改废释”。探索建立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各环节制度体系。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以学习《条例》为契机,对《条例》印发前存在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认真整改。对《条例》印发后新产生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等措施进行处理。
出击“组合拳”,筑牢“中间构造”。监督检查过程中出击“组合拳”,筑牢“中间构造”。一是部门联动。不断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作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借势借力,协同监管,形成部门合力。二是内部联动。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审批联动机制,对于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措施,凡机构编制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联同相关业务科室,暂停受理该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倒逼问题整改。
注入“原动力”,夯实“基底力量”。强化制度基础和人才保障,夯实“基底力量”。一是强化制度基础。立足工作需要,按照“先程序后实体”的思路,先后出台《濮阳市机构编制“12310”举报信息处理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濮阳市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督查办法》和《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将监督检查融入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强化人才保障。从各县区选拔10余名党性觉悟高、熟悉机构编制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建立全市监督检查人才库,为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同时支持鼓励干部上挂锻炼和抽调参与巡察、审计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干代训,丰富工作经验,提升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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