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濮阳县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变动情况,通过“三结合三到位”,对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审核,濮阳县共取消行政职权238项、新列入402项、调整49项、因机构改革职责划转事项163项。调整后,共保留27个县直部门2693行政职权,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注重与党政机构改革相结合,确保职责划转到位。本轮机构改革注重优化协同高效,为确保各项改革精神落实到位,对照《濮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清单》,结合《濮阳县行政职权目录》,逐项逐条梳理,分别与“职责划出部门”及“职责划入部门”签订确认意见函。共计划转163项行政职责。
二是注重与中央、省市文件相结合,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对照历年来中央、省出台的文件,结合2017年制定的《濮阳县行政职权目录》,逐项进行梳理,凡上级要求取消的事项,全部取消到位,凡上级下放的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凡上级要求调整的事项,全部调整到位,做到“法有禁止不可为”。
三是注重“理”“法”相结合,确保审核程序到位。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报送本部门理应取消、新增、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县委编办根据党政机构改革精神,县司法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各部门提交的行政权力事项变动调整意见,逐项进行法制性审核,并提出联合审核意见,确保权力事项调整有理可循、有法可依。
(撰稿人:濮阳县委编办 崔宏勋 0393-3318933
核稿人:濮阳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宁 0393-3329310)
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