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7项)
一、行政许可(5项)
1.非国有档案出卖审批
2.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档案审批
3.档案所有者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的审批
4.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
5.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审批
二、行政处罚(4项)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涂改、伪造档案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行政强制(2项)
1.对因保管条件恶劣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收购或者征购
2.对国家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四、行政征收(1项)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五、行政给付(0项)
六、行政检查(1项)
1.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七、行政确认(3项)
1.重点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鉴定
2.反映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形成的档案以及反映记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自然现象档案的管理和备案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组织办理档案管理登记
八、其他职权(1项)
1.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