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2项)
一、行政许可(0项)
二、行政处罚(2项)
1.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处罚
2.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登记行为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3项)
1.划拨医疗、生育保险费及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用人单位财产
2.收取参保单位因欠缴医疗、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3.封存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3项)
1.医疗保障待遇支付
2.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3.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六、行政检查(3项)
1.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登记行为的监督检查
3.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稽核”
七、行政确认(2项)
1.缴费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费数额核定
2.对医保医师的资格认定审核
八、其他职权(9项)
1.组织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分普通病种和特殊病种)
2.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
3.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登记
4.选择市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签订服务协议
5.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离休干部转诊转院办理
6.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调查
7.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
8.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体检审核
9.调整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