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3项)
一、行政许可(3项)
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2.跨省辖市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固定处所)
二、行政处罚(11项)
1.违反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2.擅自举办宗教培训班的处罚
3.对跨县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行政处罚
4.对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行政处罚
5.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接受宗教性捐赠的行政处罚
6.对违法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行政处罚
7.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处罚
8.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处罚
9.对市级宗教团体有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对市级宗教团体的行政处罚
11.对市级宗教团体未按规定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0项)
六、行政检查(4项)
1.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
2.对清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3.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4.对宗教团体的监督检查
七、行政确认(0项)
八、其他职权(5项)
1.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核
2.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3.兼任、跨省担任或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4.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5.市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